2004年10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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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用公车遭劫两名局长问责
瑞安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其赔偿损失
瑞纪文

  本报讯 瑞安市纪委近日发出处分决定: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、党委书记彭某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林某,因在夜晚公车私用,结果遭歹徒抢劫,公车至今尚未寻回,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,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,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相应损失。今年6月14日晚,彭某违反上级党政部门有关规定,自行驾驶本局的一辆本田公务轿车出局,并将车停放在瑞安市体育中心门口。当晚10时10分许,当彭某准备驾车回家时,遭歹徒抢劫,车和人都被劫走,身边所带的手机钱物被抢,人也被捆缚起来丢到边远的山岙里。今年9月23日晚,林某也违反规定,自行驾驶帕萨特公务轿车出局,并将车停放在瑞安市区万松路邮政局旁边的马路上。当晚9时40分许,林某准备开车回家时,被歹徒连人带车劫走。歹徒把车子开到郊区一偏僻处,搜走了林某随身携带的手机、手表和钱等物,然后把人捆缚起来扔在公园里,劫走了车子。(瑞纪文)